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单位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安徽普米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5万吨光固化及功能性新材料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我公司拟对《安徽普米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5万吨光固化及功能性新材料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公示。